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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乡建设委主动作为简化优化11项非行政审批事项

    发布时间 :2016-12-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推进审批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 ,市城乡建设委立即行动 ,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国土房管局等多部门沟通研究 ,印发通知文件分别对房屋建筑 、市政 、公用事业 、园林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7项非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优化 ,对竣工验收备案4项非行政审批事项优化 ,更加便利企业办事 ,为项目早开工 、早竣工 、早办证奠定了基础 ,切实深化落实了"简政放权服务 ,强化过程监管"工作思路 。

    一 、申报材料一摞变一张 ,登记质量 、安全监督只需填张表

    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将房屋建筑 、市政 、公用事业 、园林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分别需提交的8项申报材料和办理安全监督登记分别需提交的7项材料进行简化优化合并成各自对应的监督信息表 ,仅需登记材料信息 ,不再提报材料 ,合计精简申报材料53项 。

    二 、流程串联变并联 ,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再"先等着"

    将过去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单独办理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环节取消 ,优化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时 ,同时提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表》《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信息表》 ,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同步办理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为企业办理前期手续节约7天时间 。

    三 、办证变盖章 ,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证深化简政放权服务

    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动取消房屋建筑 、市政 、公用 、园林工程4项竣工验收备案证 ,改为仅需在备案表加盖"备案文件收讫"印章 ,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 ,提高行政效能 。同时 ,主动与市国土房管部门沟通协调 ,取消了竣工验收备案证作为办理房屋产权的证明要件 ,更加利于企业 、住户快捷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为工程早办证 、早投入使用奠定了基础 ,为解决百姓办证难又添助力 。

                                                (转自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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