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12-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推进审批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
,市城乡建设委立即行动
,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国土房管局等多部门沟通研究
,印发通知文件分别对房屋建筑
、市政
、公用事业
、园林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7项非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优化
,对竣工验收备案4项非行政审批事项优化
,更加便利企业办事
,为项目早开工
、早竣工
、早办证奠定了基础
,切实深化落实了"简政放权服务
,强化过程监管"工作思路
。
一
、申报材料一摞变一张
,登记质量
、安全监督只需填张表
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将房屋建筑
、市政
、公用事业
、园林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分别需提交的8项申报材料和办理安全监督登记分别需提交的7项材料进行简化优化合并成各自对应的监督信息表
,仅需登记材料信息
,不再提报材料
,合计精简申报材料53项
。
二
、流程串联变并联
,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再"先等着"
将过去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单独办理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环节取消
,优化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时
,同时提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表》《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信息表》
,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同步办理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为企业办理前期手续节约7天时间
。
三
、办证变盖章
,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证深化简政放权服务
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动取消房屋建筑
、市政
、公用
、园林工程4项竣工验收备案证
,改为仅需在备案表加盖"备案文件收讫"印章
,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
,提高行政效能
。同时
,主动与市国土房管部门沟通协调
,取消了竣工验收备案证作为办理房屋产权的证明要件
,更加利于企业
、住户快捷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为工程早办证
、早投入使用奠定了基础
,为解决百姓办证难又添助力
。
(转自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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