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3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
,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有关中央驻鲁施工企业
: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省”和“质量兴业”战略,鼓励施工企业创名牌
、树品牌
,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根据《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
,现将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以下简称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工程申报
1
、“泰山杯”工程评选是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协会活动
,由建筑施工总承包等会员企业自愿参加
;
2
、工程申报按照工程所在地或部门(行业协会)隶属关系
,由当地建筑业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统一组织申报
;
3
、地市建筑业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本着“好中选好
、优中选优
、宁缺勿滥”的原则
,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参评工程
。分配名额中见附件1(含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
。
二
、工程推荐
1
、推荐工程应符合《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
2
、推荐工程应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并组织验收合格
,相关验收(如消防
、规划
、电梯等)全部完成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
3
、推荐工程应设计先进
、质量优良
、科技含量高
、节能环保效果好
、综合效益突出
,真正代表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
4
、地市建筑业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工程超过两项的
,应排序汇总(见附件2)
。
三
、推荐要求
(一)除住宅小区
、组团和联合申报工程外
,一般情况下
,申报工程应为一个单位工程
,由一家总承包企业作为承建单位申报
。一个施工企业申报“泰山杯”工程在同一地区原则上不超过2项
;
(二)房屋建筑工程必须获得省或市优质结构工程
,其他工程应提供主体施工阶段不少于两次的省(市)专项评价
;
(三)获得省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QC成果及建筑工法的优先推荐
;
(四)被推荐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由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建设单位或业主经省协会同意可以作为承建单位申报
,劳务分包企业不能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
(五)工程主要监理单位自愿申报“泰山杯”工程的
,应作为参建单位在申报表第一项“申报单位及工程概况”中填写监理单位相关内容并盖章;
(七)工程项目设计先进性证明或优秀设计证书必须由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或颁发
;
(八)依据社团管理条例
,申报“泰山杯”工程的工程承建
、参建单位应为2015年重新登记的省协会单位会员
,并按时缴纳会费
。
四
、申报资料
1
、申报资料总目录;
2、《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3
、申报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承诺书1份(见附件4);
4
、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l份;
5
、工程项目设计水平先进性证明文件(市级以上)或证书复印件1份
;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住宅小区或组团尚应提供综合验收证明文件
,交通
、水利等工程应提供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7
、获得市级以上或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项(含优质结构)的证书及文件复印件1份
;
8
、《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9
、Ⅰ类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
10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
、公安消防
、环保
、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
;
11
、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1份
;属于联合承建的应提供联合承建合同
;涉及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的
,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复印件
。
12
、 主要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
、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
;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
;
13
、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没有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
;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受到处罚的设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行业)证明材料各1份
;
14
、监理单位申报参建的
,应提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各1份
;
15
、工程竣工的总平面图和主体单位工程的平面
、立面
、剖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
;
16
、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
,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张
、竣工标牌实物彩照1张(文字材料和照片均应提供电子版)
;
17
、配有解说词的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质量状况的5分钟DVD
,可在评审前提供
。
五
、申报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原件,于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前将推荐文件
、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资料集中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附件2请用电子邮件同时发送sdjn-liu@163.com)
,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应根据被推荐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序
。9月对申报项目组织初审
,10月组成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12月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联 系 人
: 刘勇
、林滨
、王琳
联系电话
:0531-86195303
,86195213
地 址
: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邮编
:250011
附件:1
、
2
、
3
、
4 、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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