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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3

    各区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 :

    近期 ,我市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为坚决扭转当前局面 ,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经研究决定 ,立即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 、检查督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 、主管部门检查的方式进行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市内三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专项检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专项检查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市进行督查 。

    二 、检查督查时间

    全市拉网检查自20151225日至125日 ,为期一个月 。

    三 、检查重点内容

    (一)塔机等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情况 。

    检查塔机 、物料提升机 、外用电梯 、吊篮等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 、安装拆卸 、检测验收和现场使用安全管理情况 。

    1.严格塔机安全流程管理 。塔机是否通过《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备案登记 、出租 、安装拆卸 、检验验收 、使用告知等程序 ;是否编制安拆方案 ;现场塔机司机 、司索信号工等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人证相符等 。

    2.严格塔机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管理 。塔机是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塔机是否安装使用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合格 ,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的防倾翻装置 ,是否按要求采取塔机防倾翻措施 。

    3.严格塔机安全使用管理 。塔机基础是否设置排水沟或使用排水设备 ,确保排水有效;塔机基础 、塔机标准节的螺杆 、螺母 、垫圈等是否数量齐全 、连接紧固 ,斜撑杆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连接销轴和开口销固定 ;塔机配电箱防雨措施是否可靠 ,确保电器元件不被雨淋 ;塔机各种限位 、保险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防雷接地 、保护接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塔机安装使用的附着装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要求,确保材质 、预埋和安装等符合安全要求 ,达到连接紧固 ,间距符合要求 ,有无擅自制作使用附着装置问题 。

    4.严格塔机联合验收和联合月检管理 。除整机拆除外 ,设备安拆(含设备升 、降节和附墙架安拆)后 ,产权 、安装 、施工总承包 、使用 、监理单位是否及时进行联合验收 。产权 、施工总承包 、使用 、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进行联合月检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并建立联合验收 、联合月检档案 。

    5.严格塔机安拆作业管理 。项目经理 、安全员及项目监理人员是否对安拆单位的资质 、人员情况进行核查(持证情况 、安拆合同 、安拆方案审批 、应急预案)等 。安装设备前 ,项目经理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 。安拆作业时 ,是否认真开展班前教育 ,并分别在安拆前 、安拆中 、安拆后对现场安拆作业人员进行3次拍照 ,打印成册经项目经理、项目监理和各安拆人员签字存档 。

    6.严格塔机吊装作业管理 。强化对吊装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 ,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 ;吊装作业中应确认重物绑扎牢固平稳后再继续起吊 ,对大体积或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调运速度应平稳 、均匀 ,不得突然制动 ,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反向操作 ,及时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

    (二)在建工程建设 、施工 、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 深基坑方案设计 、评审 、开挖 、监测和边坡支护情况 ,对周边毗邻建筑物 、构筑物的防护情况 。

    (四)脚手架 、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审批 、论证 ,及搭设 、验收和日常使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钢管扣件外径 、壁厚是否符合规定情况 。

    (五)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论证 、检查验收落实情况 。

    (六)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安全管理情况 。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

    (八)临建设施的防火安全措施落实 ,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 、使用管理情况 。

    (九)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应急队伍建设 、物资储备情况 ;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

    四 、有关要求

    各建设 、施工 、监理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立刻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对施工现场塔机等起重机械 、模板支撑 、脚手架搭设、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坚决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要全面认真检查每一台塔机 ,要认真填写检查表格(见附件)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最严格的安全检查 ,最彻底的隐患消除 ,最深刻的安全教育 ,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 、深入现场 ,不漏一个工地 ,不漏一台塔机 ,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及时 、不彻底的 ,立即停工 ,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31日前 ,请各区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塔机安全检查情况书面 、传真或发送扫描件报送至市安监站。

    附件 :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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